信息来源:价检分局

发布日期:2017年05月16日

全省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现场培训班在鄂州召开

  

   

    5月9日下午,全省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现场培训班在鄂州召开,将鄂州市作为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首个试点。 

 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区县价检分局局长、市场监管科科长参加了培训。培训班由省价监分局市场价格监管处调研员吉利同志主持,省价监分局副局长莫铭同志到班指导。 

  鄂州市物价局局长陈汉玲同志作了培训班开班致辞,鄂州市价检分局局长郭勇同志作了名为《强化履职尽责 架起生产消费沟通桥梁---鄂州市物价局价检分局推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情况汇报》,详细介绍了鄂州市在推广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。学员一行现场参观了鄂州市蟠龙集贸市场和官柳农贸市场,市场摊位内销售的蔬菜品名、价格在公示牌上一目了然,明码标价工作规范有序,执行情况良好。 

  培训班上同志们就如何做好农贸(自由)市场工作进行了热烈发言,积极讨论。大家认为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有利于规范市场价格,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“货比三家”、“菜篮子”明明白白拎起来的幸福感和满足感,鄂州市不断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和价格服务新模式值得学习,也更进一步坚定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。培训班上省价监分局还对全省农贸(自由)市场的数量和规模进行了摸底,下一步,将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农贸(自由)市场的明码标价工作。 

  省价监分局副局长莫铭同志就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:一是高度重视。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高度,从关注民生、安惠民生的情怀来认识这项工作;二是把握政策。今年出台的《湖北省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实施细则》对农贸(自由)市场明码标价有了明确的规定,我们要学习、理解、调研,将政策贯彻落实好;三是正面引导。农贸(自由)市场不标价的情况是长期客观存在的,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要积极引导经营者标价,提高经营者对明码标价的认识,让经营者有足够的条件和时间去学习政策,规范行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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